根据《关于研究人员返聘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》(古人字〔2002〕21号)文件精神,返聘职工2021年考核工作和2022年续聘工作现同时进行。详见研究所大厅通知公告栏和所内网。
综合处
2022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