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我所实际工作情况,1月24日(农历除夕)至1月30日(正月初六)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19日(星期日)、2月1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。
特别提醒:春节期间若有职工需要申请带薪休假,请按研究所规定办理手续:中层干部的休假安排经由分管所领导批准、普通职工的休假安排经由部门领导批准,并到综合处报备。
请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正风肃纪,杜绝收送节礼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,确保风清气正过节。
春节期间请各部门加强安全保卫意识,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、防火防盗。
祝大家春节愉快!阖家幸福!
综合处
2020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