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10月1日(周二)至10月7日(周一)放假调休,共7天,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请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正风肃纪,杜绝收送节礼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,确保风清气正过节。
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加强安全保卫意识,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、防火防盗。
综合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