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9月13日(周五)至9月15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
请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正风肃纪,杜绝收送节礼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,确保风清气正过节。
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加强安全保卫意识,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、防火防盗。
9月12日(周四)下午16:00发班车。
综合处
2019年9月3日